为加强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中心”)收费管理,规范本中心收费行为,建立规范、透明、合理的收费制度,特制定相应收费标准。
本中心为数据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,在组织和管理数据交易的业务活动中向数商主体收取的费用,具体如下:
收费类型 | 收费对象 | 收费标准 |
---|---|---|
数据产品商城交易服务费 | 供方数商 | 交易额的2.5% |
协议交易服务费 | 供方数商 | 根据协议收取 |
数据产品登记费 | 供方数商 | 800元/次 |
交易凭证开具费 | 供方、需方 | 800元/次 |
现予以发布,并自2023年3月7日起正式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为加强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“本中心”)收费管理,规范本中心收费行为,建立规范、透明、合理的收费制度,特制定相应收费标准。
本中心为数据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,在组织和管理数据交易的业务活动中向数商主体收取的费用,具体如下:
收费类型 | 收费对象 | 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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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产品商城交易服务费 | 供方数商 | 交易额的2.5% |
协议交易服务费 | 供方数商 | 根据协议收取 |
数据产品登记费 | 供方数商 | 800元/次 |
交易凭证开具费 | 供方、需方 | 800元/次 |
现予以发布,并自2023年3月7日起正式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